自己名下的两辆车的车牌可以调换吗?

自己名下两辆车,想把车牌调换一下,可以吗?需要怎么办?
2024-12-28 19:20:4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可以调换,一辆车只能对应一个车牌。

《机动车登记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二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时,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相关法条:

第二十一条 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

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登记规定》

回答2:

自己名下两辆车牌号不能互换,车辆所有人要换车牌需要进行变更登记,但进行变更登记后原车牌就会被收回。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二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时,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第五十八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对涉嫌走私、盗抢的机动车,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相关法条:

第二十一条 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

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登记规定



回答3:

你以为过家家那,随便就可以换个车牌,过户车辆转移登记才能变更车牌的,也不是你想怎么就怎么。
现在车牌可以申请保留了,都是也没有你想的那个名下2部车辆可以互换车牌的。

回答4:

如果直接换不可以,那么就自己操作一下,有个规定是车牌多少年以上,卖车的时候车牌可以短期保留,你问清楚时间规定,看看自己的车牌符不符合这个规定,如果符合,操作一下就好了!

回答5:

这个需要到车管所重新登记才行的,自己调换车牌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