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房陷阱有:
1、产权交易有限制
购房者在买房时要特别注意房子是否能够进行合法买卖,比如一些被查封、被列入拆迁范围、或属于公房等的房屋是不能进行上市交易的。
2、未办理房产证
如果房屋尚未交付,原业主只有购房合同和发票而没有产权证,那么这样的房屋仍存在无法办理产权证的风险,不建议购房者购买此类还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
3、城市居民不能买农村宅基地自建房
农村宅基地自建房的土地性质属于集体所有,所以,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给城市居民。小产权房需经国家批准,征地开发,等土地性质由集体变为国有时,才能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房产交易。如果是县城住房,土地使用证上显示是城镇开发的,才可以上市交易。
4、是否为在租房源
租客有优先购买权,如果购房者看上了某个在租房屋,需要先得到租客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承诺,或等租赁关系结束后,才能再购买。房屋产权问题是购房者在房屋交易中需要特别留心的一个问题,买方应注意避免二手房的产权陷阱,才能保证房屋买卖的顺利进行。
扩展资料:
二手房交易结束后,买卖双方往往为水、电、燃气的费用,户口的迁移等发生纠纷。要扫除这些二手房交易的“后遗症”,买卖双方应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1.结清水表账单
不论谁使用,自来水公司都规定,逾期未交按日加收0.2%的滞纳金,如经30日未缴后,停止供水。所以交房前,一定问清楚是否付清水费。
2.告知电表情况
交房时,买房要查验电表是否有移动、改装、线路走向是否正常等,同时保留电费上月账单。
3.天然气过户
买卖双方必须凭《房屋买卖合同》且写明房价已包含天燃气费,急双方身份证到天然气部分办理过户手续。
4.结清网费和电话费
交房前到电信部门办理截止到交房日的账单,一并结清后,办理过户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手房
俗话说“买的没有卖的精”,何况二手房交易本就容易引发很多问题,所以购买二手房一定要多加小心,不然就可能掉进陷阱里。想要做到完美避开购房陷阱,了解它便是最好的办法,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看看二手房交易陷阱有哪些?应该如何应对?
1、 产权陷阱
这是二手房交易陷阱中最常见的形式之一,一般来说,房屋的产权是可以由房屋所有人依法进行处理的,但是有一些房屋却是例外,比如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单位公房等。此外,如果房屋被政府机构依法查封,或者限制交易,又或者是已经被抵押,那么该房屋的买卖合同就会被视为无效。
2、 质量陷阱
二手房的使用时间比较长,因此多少都会存在一些质量问题,售房者一般在售卖时都会先将房屋重新装修一遍,以便掩藏好房屋的缺陷,这时购房者就很容易掉入质量陷阱中。为了避免发生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要注意仔细查验房屋的质量,当然也可以聘请专业人士帮助自己查验房屋。
3、房东陷阱
所谓的房东陷阱指的就是售房者与房屋所有人不符的情况,一些不法分子为了骗取购房者的房款,便用假的身份证和房产证骗取购房者的信任,等拿到了购房款之后立马就消失不见了,使得购房者最后只能自认倒霉。因此,想要避开房东陷阱,购房者必须擦亮眼睛,看清售房者的真实身份,仔细查验相关文件的真实性。
4、交房陷阱
房产交易进行到交房的环节,一些售房者便会找借口拖延办理交房手续,这时就很有可能发生售房者将之前承诺好的附赠物品进行调换,也就是将一些贵重的物品换成廉价物品的情况,也有可能是因为他们需要一定的时间,以便与第三人进行交易。所以,为了避开交房陷阱,购房者应该要求售房者立刻交房,即使要拖延也必须明确约定具体时间。
5、合同陷阱
大多数购房者都不会仔细阅读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这时便很容易落入合同陷阱。售房者可能会在合同中写了一些侵害购房者权益的条款,也可能写了一些使自己无条件免责的条款,购房者一旦没有发现便签字,日后产生纠纷便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所以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
上述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二手房交易的常见陷阱,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1-0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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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常见陷阱,准备买二手房的一定要看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买房都是一件大事,毕竟一套房子动辄一二百万,一线的房子更是上千万。买房子不跟买菜一样,“老板,这个多少钱?”“3块”“好,给我来两斤”付钱、拿菜、走人。买房子尤其是买二手房,更像一场长时间的战争,有时候时间会拉得特别长,一不小心就会掉到陷阱里。为了大家买二手房少走弯路,安心网为大家收集了购买二手房的常见陷阱,希望对需要购买二手房的人有所帮助。
第一,买房先要做到知己。我们要买房,最先要了解的是自己所在城市的政策,看自己有没有买房资格。合肥的朋友可以关注一下安心网头条号,参考安心网以前发的文章,上面有合肥限购相关的政策,还要看自己的预算,如果需要贷款的话,先要查下自己的信誉,以防到时候因银行信誉不好贷款没法办下来而造成自己方面引起违约。要了解清楚自己具体能贷到多少钱,别到时候首付不够,手忙脚乱的又出别的状况。了解清楚自己所在城市的契税情况,以免被中介坑到。
第二,找房源阶段。二手房交易的大“水分”就是价格的不透明化。所以,在买房之前就要对同区域、同档次的二手房价格有个详细的了解。要注意,网上的好多房源都是中介挂出来的虚假房源,打电话过去问,大部分都是已经卖出去了,中介挂低价房源是为了吸引客户咨询,好向你推荐别的房源。找二手房一定要多对比,多看看,有时候一套房源在不同中介给你的报价是不同的。
第三,看房阶段。首先要问清楚房东为什么要卖房子1.户型,各房间朝向、大小是否合适。2.缺陷,顶楼墙角有无漏水痕迹,底楼采光及夏天蚊虫,公共区域最好铺瓷砖,不然容易发霉,卧室地板用的什么材料,走上去有没有声音,墙体有没有开裂,卫生间有没有异味,厨房间油渍是不是难除,储物柜能否满足家庭需要。3.家具,如果卖家不搬的话,最好自己心里有个大概的评估价。4.现在车房是标配,有了房子没有地方停车也是很头疼的一件事。在买房时,要问问房东有没有车位,如果有车位,还有弄清楚车位的产权。5.周围邻居最好问问都是什么人,去了解一下物业情况。很多人在看房时都容易犯一个错误——只关注某一方面而忽视了其他方面,这在选购二手房时是一定要避免的。如遇到价格、喜欢的复式结构,却忘记了测量一下上下两层的;看中小区的良好景观却忘记了超高物业费给自己带来的压力……作为购房者应该时刻保持冷静,只根据片面的喜好买房是要不得的。以下情况的房屋千万不要买:1.
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或被国家征用的房屋2. 被人民法院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房屋 3.
属违法或违章建筑的房屋。一定要搞清楚房子到底是不是卖家的,这是买房时重要事儿,一定要到房管局查验卖方的房产证。看该房屋是否有房屋共有权人,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则须卖房人提供所
有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及同意出卖房屋的书面文件;如是夫妻共有财产,是否经过卖方配偶的书面同意;如果房屋已出租,则须卖房人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如果房屋已被抵押,则须卖房人提供抵押权人同意房屋出售的书面文件。
第四,签合同阶段。经过了连日的奔波,好不容易看上了套房,一番讨价还价之后终于拿到了房屋买卖合同,不待细看,大笔一挥就签下了名字,等产生了纠纷才发现合同里没有一条对自己有利的条款,这时的你能求出自己的心理阴影面积吗?签约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对交易的任何关键性约定或卖方的任何承诺均应体现在合同中,不能以口头约定
代之,因为口头约定在一旦发生纠纷时则无法举证。合同的必备条款主要包括:房屋面积及附属设施、价款及给付方式、土地使用年限、房屋交付期限、违约责任等。还有物业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与房屋有关的这些费用,在购房时一定要核实清楚是否存在拖欠。为了避免纠纷,违约责任在补充协议中全部写清楚。情况包括卖家逾期交房、房子被查封或抵押、贷款出现问题无法过户、卖家拖欠相关税费导致房子无法过户等等。只要你能想到的全部写上去,每一项都注明违约责任。
第五,过户阶段。如果买房能顺利进行到过户阶段时,好多买家就以为万事大吉了,立马配合交钱过户。可是请注意,房地产的风险责任,产权转移前由转让人承担,产权转移后由受让人承担。也就是说过户后房屋出现损害等风险,是由买方承担的,所以买方需要在过户前仔细确认房子是否有质量问题。目前房价上涨,有业主会以虚假债务为由让法院查封房产,让过户期间的房产交易终止,买方可以在合同中增加一条条款,约定如果在过户中因业主原因房产遭到查封,那么视为业主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而且不要随便相信对方的信誉,先交钱再过户还是先过户再交钱是一个重要问题;可以考虑将房款押在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单位,如律师楼或信誉较好的代理公司处,等过户完成后,再将房款转入卖方的账。必须要经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完产权才算完成过户手续。从买房的角度来说,一定是产权
过完户以后这套房才真正属于你,在此之前,卖方随时可以毁约。
最后,交房阶段。交房一般就涉及物业、水电、有线电视、燃气等交接,如果房产内部还有家具家电,还要核实清楚是否有被更换或搬走,最终业主才交钥匙,正式完成交易。而上述的水电等交接,就要分别到管理处、水务局、有线电视台、供电局等部门去办理,双方应准备好房产证复印件、身份证等,部分区域像罗湖区,办理水电交接的时候也许要提供抵押合同,交易双方最好在去之前打电话进行咨询,以免来回跑动。最主要的是之前有签订《交房保证金协议》,如果房子内部家具家电完整,就交回给业主保证金。如果家具家电确实有缺失,那么经过双方协商后可以在保证金里面进行抵扣。此时需要注意1.如果交房时家具家电出现损坏甚至被搬走,而交房保证金无法弥补时,买方通常很难找到卖家去索赔。所以最好在当初约定交房保证金时,尽量把保证金的数额做大。2.户口问题也是交房时容易忽视的地方,所以在交房前,最好在房屋所在地的公安局查阅业主的户口是否已经迁出。
在这里安心网提醒广大的购房者们,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一定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多留一个心眼,避免在出现纠纷时,需要维权造成维权困难、维权无据可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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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2、合同约定不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不需要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所以,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最好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查看一下所出售房屋的户口情况,房子里有两套户口的最好别买,除非两套户口的户主都是房产权利人。
3、物管费用有拖欠
有些售房者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方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方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4、隐瞒房屋缺陷
卖家或者中介为了二手房能卖出一个好价钱,通常在交易过程中会对一些瑕疵、缺陷问题有所隐瞒。作为购房者来说,有些二手房的问题是很难直接发现的,很多都是入住后才慢慢发现房子的缺陷。
购房者签合同时,应该仔细认真的查看好房子的详细信息,如果有一些难以发现的问题,应当在附加条款中加以约定。合同中要约定好,日后居住过程中房子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法,保留购房者的追偿权。
5、低价的假房源
这是一些中介公司惯用的技巧,有些购房者通过网站搜寻二手房的信息时发现一些图片不错、价格较低的优质房源,但当打电话给中介提出要看房时,却总是被告知房子已经出售或者是房东不在没法看房。而之后,中介却不断打电话推荐其他的房源。
6、房价上涨卖方毁约
有些卖方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现房屋价格又上涨了,于是以种种借口不办理过户手续,另买方只好将之起诉至法院。对此,买方不但要与卖房方签订合同,还要提前考虑房价上涨、下跌等因素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及时办理,避免对方反悔。
7、隐瞒凶宅背景
如果房子的出售背景不好是会影响房价的,有些卖家为了尽快卖出房子,会隐瞒房子的出售背景。若房子曾发生过暴力事件或者是不久后将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话,买方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8、房屋已出租
有些售房者出售二手房时,房子还在被别人租赁。如果买方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方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
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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