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时候发生销售退回,都应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吗?

2024-12-23 08: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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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先回答是否冲减退回当月问题
1.本年度销售的商品,在年度终了前(12月31日)退回,冲减退回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以及相关的成本、税金。   
2.以前年度销售的商品,在年度终了前(12月31日)退回,冲减退回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以及相关的成本、税金。   
3.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销售的商品,在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前(如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报出)退回,冲减报告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以及相关的成本、税金。例如,某企业2000年12月5日销售的商品,其销售收入5000元,销售成本2300元,该批商品由于质量登原因而于2001年2月1日退回,此时,2000年度财务报告尚未报出,该企业在编制2000年年度财务报告是应将该批销售退回冲减2000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   
4.以前年度销售的商品,在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后退回的。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5..销售退回时,对已发生的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应同时冲减销售退回当期的折扣、折让;如该项销售在资产负债表日及之前已发生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的,应同时冲减报告年度相关的折扣、折让。
再说是否都要冲减收入问题
一般情况下,是按照你的表述所说,冲减当期收入。但是还存在一些情况,例如销售协议中附带了一定时间内可以销售退回,则在销售时未确认收入。退回时也不存在冲减收入的问题。又如在销售时预计到了部分商品可能发生退回,则会在当时不足额确认销售收入,差额计入预计负债科目,当退回商品发生后,切金额小于等于预计负债计提金额,也不存在冲减当期收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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