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权是指与人身相联系或不可分离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亦称人身非财产权。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荣誉权、亲属权等。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钱来衡量其价值,一般不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主要需以非财产的方式予以救济。
1、内容的不同:
人格权是指他人侵犯了你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名称权、姓名权、肖像权、肖像权,名誉权之类,你可以主张的侵权之债;
身份权是他人侵犯了你的亲权、配偶权、监护权,股权身份权,包括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等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你可以主张的侵权之债。
2、权力性质的不同:
人格权注重的是人的独立性和尊严受社会保护.
而身份权注重的是你与其他人之间的关系值得社会保护。
3、诉讼时效的不同:
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到伤害起一年。
其他的人格权和身份权的诉讼时效通常为两年。
1.人身权包括人格权与身份权;
2.人格权有: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等;
3.身份权有:荣誉权,名誉权,亲权(如配偶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