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献血法执行前两次献血间隔是三个月,献血法执行后两次献全血的间隔为6个月;献成分血由于几天就能恢复,一般间隔是四周或一个月;
新规定,今年七月一日后献完成分血(主要指血小板)间隔两周可以再次献血,献完全血后间隔6个月可以献全血,间隔三个月可以献血小板。两次成分血间隔是两周,年可以捐献二十多次。
由于全国各省的执行的略有差异,以当地血站的规定为准。
深圳是特区,献全血和血小板的间隔一直是三个月和两周。
内地除了深圳之外,两次献全血的间隔为6个月,而深圳为3个月,所以有“半年后才能献血”和“三个月后就可以献血”的不同说法。
另外,献成分血后,最短间隔为两周,一年最多可献成分血12次。
如果献血量是200CC的话 平时身体没有任何不适 大概三个月左右就会恢复
如果是400cc的话 就要悉听医嘱了
献血和献血小板是一个概念吗?哪种是半年才能献一次?涨知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