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不是渝北区的小孩能读渝北区双湖小学。
二、《重庆市渝北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的通知(渝北教[2016]177号)规定: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时,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名登记。申请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住(租)房证明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等有关材料;
3.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工作证明(就业劳动合同、摊位租赁合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
4.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5.小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就学联系函;
6.入学安排承诺书。
户口不是渝北区的小孩作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能读双湖小学。
分析说明:
1、户口不是渝北区的小孩能双湖小学,作为外来人口就读。
2、外来人口上公办小学需要两个条件。一个是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另一个是引进的高素质人才子女就读。
3、外来人口就读,多数是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
4、不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还是主素质引进人才子女都要完善一定的手续。
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条件:
1、有在渝北区读书地方一年购房或租房合同。
2、要有在渝北区读书地方一年的营业执照(一年的打工合同证明书)。
3、有在渝北区读书地方购一年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4、有孩子所在的户口本。
5、有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提供预防接种证。
三、假如是引进人才子女要有县政府或以上出具的证明材料。
要到教委申请的,按照《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三章第六条规定:城区小学新生划片就近入学实行“三对口”原则,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该家长的小孩如果要就读划片招生的学校,请将户口迁入现居住地。
如果户口无法及时迁入,根据《渝北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入学的相关规定》,进城务工人员凭户口薄、身份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流动人口居住证、租房合同、一份书面申请即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子女入学申请,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辖区内学校空余学位情况安排到指定学校就读,并办理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