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合同有效。虽然约定的是非全日制工时,但是在合同履行中,用人单位以标准工时安排劳动,劳动者接受安排进行劳动,视为双方对工时的变更。
因此,此合同是一个有效的标准工时劳动合同。
“合同规定为不定时工作制,企业却要求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6天。有考勤记录,迟到请假是要罚款的。” ,注意合同第三条“以年为单位的综合计时制。。。。。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因为你实际进行的是定岗定时工作,因此符合每天工作8小时,迟到请假都要受到经济处罚的企业要求。
但是,实际每周工作48小时,显然超过了合同规定,应视为加班并得到相应的补偿。这与员工请假会受到经济处罚相对应,否则就是霸王条款。
我的看法是,你所公布的合同条款部分并无不当。另外你也要先肯定合同有效,然后向企业追偿加班费用。
关于社会保险金问题,员工部分应该是企业代扣代缴的(企业对应这部分额度再补贴部分形成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份额)。企业要员工自行缴费,那么企业就很可能没有上缴由它上缴的部分,这属于违法。你可查一下你的社会保险金的缴费情况,企业是否存在逃避上缴社会保险金,侵害员工利益的问题。
劳动合同有效,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缴纳五险一金是企业的法定责任,你提出缴纳是正当要求
对方调整你的工作岗位与你要求缴纳社保是存在因果关系很难取证
你主动辞职对方批准符合法律规定,但你可以要求对方缴纳工作存续期间的五险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