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 我构成被拘留的条件吗??我会被拘留吗??

2024-12-14 22: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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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 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七十周岁以上的;   
  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你伤害到对方的话是极可能被拘留的,但是你可以要求申请复议、然后保释!如果说是对方诬陷你的话,有证据那个人就会被拘留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你就先找找不是你的直系亲属、跟你没有直接经济利益(打你工、跟你做生意)的人作证人,到时候双方提交证据就好了,如果你们那里是小地方你就去医院找找医生看能不能知道当天有没有因为刀伤去包扎、医治的伤者就好了,只要没做过不需要担心,毕竟诬告也是犯法的,没有实质证据他是告不进的。
  建议你:再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录像,作为证据,然后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了呀!

回答2:

这个问题你先要找到证人,证明你只是砍到门,没有伤害到她,如果找不到这个方面的证人就比较麻烦了,如果真的认定为你拿刀砍伤她,而且达到了缝针的程度,不只是拘留的问题,也许就触犯到刑法了。建议你第一个要做的就是找证据,证明你没有砍人。证明这个了都不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