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后不上诉的案件,检察院不受理当事人提出的抗诉申请。如果当事人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当时不是因为自己的原因造成的没有上诉,或者法官在审理活动中有徇私枉法的情况的,检察院会受理并进行审查。
我是82年因男女关系被收审的,经查罪名不成立,在关押期间,坦白了一件不与追究的一般治安纠纷案件,后来竟然因此事判了我一年,主犯才判了半年缓刑,共同做案的人却免于刑事责任,我不服提起再审,被法院驳回理由是我积极参与,我想不通没有主犯设有的框架,我怎么积极参与,在怎么着我量刑也不应高于主犯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