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取得产权的夫妻共有房产,离婚时可以法院可以判决使用方,待取得产权登记后另行起诉解决。《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那要看房产证是谁的名子如果是男方,那只算男买的房子法律是讲证据的,
对半分
一人一半
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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