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在我国大约始于殷、周之际。
至汉代,市场名目繁多,有直市、狱市、肉市、军市、宫市、关市等;按经营时间来划分,则有早市、大市、夕市、夜市4种。
隋唐时期,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城市经济的发展,出现了较大规模的夜市。唐人方德元在他的《金陵记》中就记载了金陵(今南京)的夜市:富人“盛金钱于腰间,微行夜中买酒,呼秦女,置宴。”这时,夜市的发展已向南方推进,全国的大中城镇都有一定规模的夜市活动。诗人杜牧在《泊秦淮》诗中云:“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诗中就描写了金陵秦淮河边纸醉金迷的夜市景象。
到了南宋,夜市更是盛况空前,临安城(今浙江杭州)尤甚。据南宋吴自牧所著的《梦粱录》记载,当时临安夜市十分热闹,什么衣帽扇帐,盆景花卉,鲜鱼猪羊,糕点蜜饯,时令果品,应有尽有。仅从风味小吃来看,就有孝仁坊卖团子,秦安坊卖十色汤团,市西坊卖泡螺滴酥,太平坊卖糖果等。临安的夜市在江南颇有盛名,夜市接早市,通宵达旦、一年四季、天天如此。
明朝时,田汝成在他所著的《西湖游览志余》中盛赞临安夜市秩序良好:“篝灯交易,识别钱真伪,纤毫莫欺。”明人翟宋吉还有一首诗描写杭州夜市的盛况:“销金小伞揭高标,江藉青梅满担挑,依旧承平风景在,街头吹彻卖场箫。”诗中情景交融,为人们描绘出一幅繁华的夜市景象。
夜市最早出于盛唐,宋以后成为普遍,但是这夜市也不可能多晚。有一个词你肯定听说过:宵禁,晚上大家都是不让随意走动的,犯夜是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