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幼儿园内给小朋友造成意外伤害其家长应负什么样的责任

2024-12-31 18: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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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主要责任在学校,建议与学校及时沟通处理。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根据以上两个法条的规定,首先看孩子多大了,如果是十岁以下,就适用38条,此时学校如果不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要承担责任。如果朋友女儿满十岁不满十八岁此时如果你能证明学校或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

学校负多大责任主要是看学校没有尽到相关教育、管理职责的程度。"

回答2:

主要责任在幼儿园。家长只需要从情理方面给予适当的补偿,遇到这样的事情需要换位思考一下。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回答3:

没有相关问题的答案 你可以跟幼儿园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