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特殊儿童有哪几种类型

2024-12-03 23: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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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学前特殊儿童的类型: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等8类。

我国特殊儿童主要在特殊学校接受教育,比如,听障儿童上聋哑学校、盲人儿童上盲人学校。这种方式有利有弊。特殊学校师资、设施集中,但不利于特殊儿童融入社会。特殊学校是残障儿童比较集中的地方,使得每个儿童都难以在完成学业后快速适应外界环境。

各个国家规定的具体种类数量和名称不尽相同,例如美国的法令规定残疾儿童有11类,日本的法令规定有8类。可以在发现残疾后即进行教育和训练,使其达到最佳的康复水平、减少残疾的不良后果,从而得到全面发展,能够适应社会,成为社会平等的成员。

扩展资料:

特殊教育对象种类繁多,个体差异大,这不仪体现为不同类型的特殊儿童之间,就是I刮一类型的特殊儿童,其异质性也很大。

因此,个案研究在特殊教育领域有其特殊的意义。近年来,国内特殊教育对象的范围小断扩’大,已经从弱智、听力障碍、视力障碍儿童扩展到重度残疾和多重残疾儿童。这些特殊儿童具有更多、更明显的特殊性,研究这类儿童的心理发展和教育方法,个案研究更加适合。

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有许多共同的地方,普通教育的一般规律在特殊教育中也是适用的,但特殊教育也有它的特殊的一面。

它不仅像普通教育那样,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对学生进行教育,还特别强调进行补偿缺陷和发展优势的教育,例如教盲童学习盲文和定向行走,对聋童进行听力、语言训练,对弱智儿童进行感知觉和动作能力的教育训练等。

特殊教育更重视早期教育,因为儿童年龄愈小,可塑性愈大,也可以及早保护残疾儿童的残余视力和听力,开发儿童的智力和语言能力,错过了最佳期,往往事倍功半。如对聋童没有进行早期语训,就会给今后语言的发展带来很大困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殊儿童

回答2:

学前特殊儿童的类型: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等8类,在国务院有关特殊教育文件中,还具体分为盲、低视力、聋、重听、弱智、肢残、学习障碍、语言障碍、情绪障碍等儿童。

我国特殊儿童主要在特殊学校接受教育,比如,听障儿童上聋哑学校、盲人儿童上盲人学校。这种方式有利有弊。特殊学校师资、设施集中,但不利于特殊儿童融入社会。特殊学校是残障儿童比较集中的地方,使得每个儿童都难以在完成学业后快速适应外界环境。

2014年,教育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提出“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从国际国内的成功经验来看,特殊儿童应该在一个尽可能融合的、更接近常态的环境中接受教育。

扩展资料:

学前特殊儿童特殊教育的发展方向:

在特殊教育的安置形式上总体呈现出多元安置朝向融合的趋势。我国特殊教育的安置形式主要包括普通班、特殊班、特殊学校、各类康复机构、托养机构以及送教上门等形式,形成了以特殊学校为骨干、以特殊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安置格局。

近年来我国在30万人口、残疾人口较多的县(区)设立至少一所特殊学校,但如此数量的特殊学校仍然无法满足特殊儿童的教育需求,同时也与国内外特殊教育的融合趋势不相符。所以,下一阶段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要以普通学校的融合教育为主流趋势。

同时不排斥其他安置形式,使各级、各类、各障碍程度的儿童都能获得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教育。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办好特殊教育 让“折翼天使”不再特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殊儿童分类

回答3:

学前特殊儿童分为天才、智力落后、身体和感官有缺陷(视觉障碍、听觉障碍)、肢体残疾及其他健康损害、言语障碍、行为异常、学习障碍、自闭症(孤独症)、阿斯伯格综合症,感官统合失调等类型。

学前特殊儿童狭义的理解,专指残疾儿童,即身心发展上有各种缺陷的儿童。又称“缺陷儿童”、“障碍儿童”。包括智力残疾、听力残疾、视力残疾、肢体残疾、言语障碍、情绪和行为障碍、多重残疾、自闭症(孤独症)、阿斯伯格综合症等类型。

各个国家规定的具体种类数量和名称不尽相同,例如美国的法令规定残疾儿童有11类,日本的法令规定有8类。可以在发现残疾后即进行教育和训练,使其达到最佳的康复水平、减少残疾的不良后果,从而得到全面发展,能够适应社会,成为社会平等的成员。

扩展资料:

自闭症的临床表现:

1、语言障碍

语言与交流障碍是孤独症的重要症状,是大多数儿童就诊的主要原因。语言与交流障碍可以表现为多种形式,多数孤独症儿童有语言发育延迟或障碍,通常在两岁和三岁时仍然不会说话,或者在正常语言发育后出现语言倒退,

在2~3岁以前有表达性语言,随着年龄增长逐渐减少,甚至完全丧失,终身沉默不语或在极少数情况下使用有限的语言。他们对语言的感受和表达运用能力均存在某种程度的障碍。

2、社会交往障碍

患者不能与他人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年幼时即表现出与别人无目光对视,表情贫乏,缺乏期待父母和他人拥抱、爱抚的表情或姿态,也无享受到爱抚时的愉快表情,甚至对父母和别人的拥抱、爱抚予以拒绝。分不清亲疏关系,对待亲人与对待其他人都是同样的态度。

不能与父母建立正常的依恋关系,患者与同龄儿童之间难以建立正常的伙伴关系,例如,在幼儿园多独处,不喜欢与同伴一起玩耍;看见一些儿童在一起兴致勃勃地做游戏时,没有去观看的兴趣或去参与的愿望。

3、兴趣范围狭窄和刻板的行为模式

患者对于正常儿童所热衷的游戏、玩具都不感兴趣,而喜欢玩一些非玩具性的物品,如一个瓶盖,或观察转动的电风扇等,并且可以持续数十分钟、甚至几个小时而没有厌倦感。对玩具的主要特征不感兴趣,却十分关注非主要特征:患者固执地要求保持日常活动程序不变,

如上床睡觉的时间、所盖的被子都要保持不变,外出时要走相同的路线等。若这些活动被制止或行为模式被改变,患者会表示出明显的不愉快和焦虑情绪,甚至出现反抗行为。患者可有重复刻板动作,如反复拍手、转圈、用舌舔墙壁、跺脚等。

4、智能障碍

在孤独症儿童中,智力水平表现很不一致,少数患者在正常范围,大多数患者表现为不同程度的智力障碍。国内外研究表明,对孤独症儿童进行智力测验,

发现50%左右的孤独症儿童为中度以上的智力缺陷(智商小于50),25%为轻度智力缺陷(智商为50~69),25%智力在正常(智商大于70),智力正常的被称为高功能孤独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自闭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特殊儿童

回答4:

学前特殊儿童分为天才、智力落后、身体和感官有缺陷(视觉障碍、听觉障碍)、肢体残疾及其他健康损害、言语障碍、行为异常、学习障碍、自闭症(孤独症)、阿斯伯格综合症,感官统合失调等类型。

学前特殊儿童狭义的理解,专指残疾儿童,即身心发展上有各种缺陷的儿童。又称“缺陷儿童”、“障碍儿童”。包括智力残疾、听力残疾、视力残疾、肢体残疾、言语障碍、情绪和行为障碍、多重残疾、自闭症(孤独症)、阿斯伯格综合症等类型。

各个国家规定的具体种类数量和名称不尽相同,例如美国的法令规定残疾儿童有11类,日本的法令规定有8类。可以在发现残疾后即进行教育和训练,使其达到最佳的康复水平、减少残疾的不良后果,从而得到全面发展,能够适应社会,成为社会平等的成员。

扩展资料:

按照国内外现行的医学以及心理学的分类,人从出生到幼儿期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出生和新生儿期(birth and newborn):出生—1个月;

2、婴儿期(infancy):1个月—1岁,相当于乳儿期;

3、学步儿期(toddler hood):1—2岁;

4、早期儿童期(early childhood):2—6岁,相当于幼儿期。

尽管这一分类法正日益受到挑战,特别是对婴儿的分类更是莫衷一是。但是,通常把这几个阶段统称为儿童期,即把正式进入小学阶段学习前的儿童统称为学前儿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殊儿童

回答5:

1、特殊儿童是指在生理上、心理上及智能上异于普通儿童,具有特殊的教育需要的儿童。其特殊的需要包括:特殊的教育场所、特殊的教育方法、受过特殊教育训练的教育者和教学手段等。
2、训练中心模式是指在固定的场所内有专职或兼职的特殊教育专业人员对学前特殊儿童进行专门的训练和教育的一种模式。
3、多动症也称“多动综合症”,是指发生在儿童期内,行为表现与其年龄极不相称,以注意力明显不能集中、活动过多、人性冲动和学习困难为主要特征的一种综合病症。
4、病弱儿童也称有健康障碍的儿童,是指长期患有慢性疾病,体质虚弱,并因此需要特别关照和教育的儿童。常见的疾病有:心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神经障碍疾病等。
5、隔离:为了减少或消除儿童的某些不良行为而采取处罚错斯的一种方法。
6、智力超常儿童主要是指智商超过130的儿童或在某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儿童。
7、游戏治疗是以游戏活动为媒介,精心为儿童创设一个充分自由、充分尊重及没有任何压力的良好环境,让儿童通过自由的游戏自然地表达情感,将内心存在的问题通过“玩”表露出来,从而建立起新的情感交往模式,有效地提高儿童与周围环境交互作用的兴趣和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