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告,法院通知我去领开庭通知书,本人却不在广州,该怎么办?

2024-12-17 03:29:5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扯吧,楼上都广告起来了。
我来回答:第一,路费肯定没得报销,无论你官司输赢。原因:你官司是打劳动争议,和你路费无关,你路费是开庭的必要费用,是你自己的事。所以,没得报!
第二,通知书你要不写个授权委托书,委托一个律师去领取(宽松点的地区委托一个公民去也可以领取),要不就自己亲自跑。邮寄也并非不可以,你可以要求邮寄到你身份证上的地址,这样就可以确保收件是本人。问题是法院的书记员懒得给你发EMS,所以就要你去领.
看我回答这么真切的份上采纳我的答案吧,谢谢。
祝你好运。顺便说说,广州的法院还算比较公正的,尤其对于劳动纠纷,只要你证据OK,基本没问题。

回答2:

可以委托其他人代为领取,也可以要求法院寄到你在仲裁时明确的地址。
打官司的交通住宿费通常是自行承担的。

回答3:

可以的。来回住宿费用可以一起要求公司赔偿。

回答4:

法院的说法不成立,邮寄送达为送达的一种方式,你可以以承担败诉的风险要求法院邮寄

回答5:

广州梁律师
不可以,可请广州的律师代理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