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证明在哪里开,需要什么证件

2024-12-19 17: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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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办理无犯罪证明在哪里开
  1.因出国(境)等事由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负责办理。
  2.非因出国(境)等事由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由户籍(暂住)地派出所办理。
二、无犯罪证明办理材料
  (1)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凭县处级以上国家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介绍信、经办人员工作证,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2)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凭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的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或调查函、经办人员工作证,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3)公民执业需要申请出具证明:凭申请人公民身份证、出具证明申请书、申请执业相关的文书或表格,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4)公民因其他需要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凭申请人公民身份证(或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工作证和身份证)、已经公证部门签署“公证业务需要,请与配合”意见(加盖有公证处印章)的公证申请文书副本,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公民因特殊情形不能亲自递交申请的,可以委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配偶或直系亲属代为办理,但须提交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和受托人的公民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三、无犯罪证明办理流程
  (一)符合上述办理条件的人员:
  无犯罪记录证明图册
  1.本人申请书;
  2.需要公证的,由公证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通知书》;
  3.由学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由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4. 本人居民身份证;
  5.先到保卫处调研科审核存档后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二)不符合上述办理条件的人员:
  1.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本人申请书;
  3.需要公证的,由公证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通知书》;
  4.由学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式两份,由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5. 本人居民身份证;
  6.先到保卫处调研科审核存档后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