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到期怎么办

2024-11-30 19: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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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是2年,可以说法院强制执行二年后过期。进入执行程序后一般是6个月执行完毕。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该法条第二款还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这个规定是非常明确的。审判实践中应当而且必须遵照执行,没有任何余地。

权利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便丧失了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即使双方当事人于判决或调解生效后达成新的还款协议,也并不能引起法定申请执行期限的更改。因此,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回答2:

有的,一般应当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执行。同时,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你的情况我认为应当属于执行期限的中止,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回答3:

你说的半年后未赔偿,那个半年是到什么时候?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两年,从你说的那个半年后开始算。

回答4:

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期间限制的,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是两年,从法律文书(也就是法院处理你们纠纷的调解协议)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如果申请执行的期间还没有过,建议赶紧申请强制执行,至于你说的另一个官司,可以在这个案子执行的时候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了强制执行,你的权利才有保障,否则过了申请执行的期间,原来的成果都付诸东流。

过期了,剩下那一半的钱,只能去找新的事实或者新的理由重新起诉了。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不会受理的。

回答5:

强制执行,是指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以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的诉讼活动。
执行程序中,有“申请执行”、“执行异议”、“执行和解”、“执行担保”、“中止执行”、“终结执行”等等。没有跟题目中“强制执行到期”相同的的程序和概念。
“中止执行”,是指在执行过程开始后,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导致执行程序暂时中断,原因消除后,执行程序恢复的一种法律制度。这个程序跟题目内容不太相符。
“终结执行”,是指执行程序结束了,无论什么原因也不再恢复。执行终结是为了解决无法执行或无需继续执行的一项制度。比如申请人申请撤销、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撤销、被执行人死亡(重病、无遗产、无义务承担人)、权利人死亡等。这个程序跟题目内容不太相符。
在“申请执行”时,有一个“申请执行期限”的概念,含义是:法律文书生效后,义务人不履行,权利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的,以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的最后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是二年,一般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这个概念跟题目内容最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