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型
狭义地讲,血型专指红细胞抗原在个体间的差异;但现已知道除红细胞外,在白细胞、血小板乃至某些血浆蛋白,个体之间也存在着抗原差异。因此,广义的血型应包括血液各成分的抗原在个体间出现的差异。通常人们对血型的了解往往仅局限于ABO血型以及输血问题等方面,实际上,血型在人类学、遗传学、法医学、临床医学等学科都有广泛的实用价值,因此具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同时,动物血型的发现也为血型研究提供了新的问题和研究方向。 血型一般常分A、B、AB和O四种,另外还有Rh阴性血型、MNSSU血型、P型血、和D缺失型血等极为稀少的10余种血型系统。
输血的原则
输血以输同型血为原则。例如:正常情况下A型人输A型血,B型血的人输B型血。 紧急情况下,AB血型的人可以接受任何血型,O型血可以输给任何血型的人。 AB血型的人如果需要输血,血源相对其它血型来说可能会较少。因为AB血型的人并不是万能受血者。AB血型人的血清中虽不含有抗A抗B抗体,但其红细胞内含A.B .抗原。如果输用其他血型血时,极易引起输血反应。所以,AB血型不能接受其他血型的血液。 O型血并不是万能血,那种认为O型血是万能血的陈旧观念应该彻底更新。因O型血红细胞上没有A、B抗原,所以O型洗涤红细胞可以在主侧配型相合时,给A、B、AB型的患者输注。但是,O型血的血浆中含有抗—A、抗—B,如果将含有O型血浆的红细胞制剂输入A、B、AB型患者的体内,将引起不同程度的免疫性溶血性输血不良反应。目前一般医院输血都输同型血。 如果异血型者之间输血输得太快太多,输进来的凝集素来不及稀释,也可能引起凝集反应。因此,输血时应该以输入同型血为原则。异血型者之间输血,只有在紧急情况下,不得已才采用。 在通常情况下,由于考虑到人类的血型系统种类较多,为了慎重起见,即使在ABO血型相同的人之间进行输血,也应该先进行交叉配血实验,即不仅把献血者的红细胞与受血者的血清进行血型配合实验,还要把受血者的红细胞和献血者的血清进行血型配合实验,只有在两种血型配合都没有凝集反应,才是配血相合,而可以进行输血。
血型是对血液分类的方法,通常是指红细胞的分型,其依据是红细胞表面是否存在某些可遗传的抗原物质。已经发现并为国际输血协会承认的血型系统有30种,其中最重要的两种为“ABO血型系统”和“Rh血型系统”。血型系统对输血具有重要意义,以不相容的血型输血可能导致溶血反应的发生,造成溶血性贫血、肾衰竭、休克以至死亡。
一般情况下,输血时要同型相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