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可以不给孩子抚养费吗?

2024-11-21 03:5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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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离婚后可以不给孩子抚养费。子女抚养费,首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抚养费是有固定收入的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回答2:

法律分析:不可以,诉讼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是不可以的,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须另行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回答3: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当双方离婚时如果存在一下情况的可以不用支付孩子的抚养费;(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要是女方确实丧失了劳动能力,同时也没有其他经济收入的,这样的情况下其实也是可以不用支付孩子抚养费的。当然,如果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却不支付抚养费的话,就是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