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孩子判给女方的,可以改姓吗

2024-11-26 02:49:1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可以的,根据国家《婚姻法》第16条规定是这样的: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
  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因此,离婚后孩子改姓,不经过对方同意,抚养孩子一方是无权单独更改的。

回答2:

可以改姓,
但需征得孩子父亲同意的书面意见,否则不能更改,这与孩子判给哪一方无关。

回答3:

孩子改姓名,需要父母都同意才可以,这也是户籍部门的要求。即使你想办法改了,未征求对方同意,那对方有权利起诉你并要求你改过来。

回答4:

可以 在孩子未成年的情况下 父母协商一致就可以改名

回答5:

孩子未成年如果改姓名,需要父母协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