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在的实际操作模式,即使是EXW工厂交货的贸易方式,操作的时候也是发货人负责和代理联系从起运港这边签发提单,所以这样的来说并不矛盾,我也做过这样的单据。所谓的EXW只是买卖双方费用划分的界限。
有点问题,建议将提单改成货物签收交接单,即工厂将货物交给指定提货人的签收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