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旧病复发住院没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医疗费还能报销吗?

2025-01-07 02:48:2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你应提前申请或住院后及时备案。虽然工伤管理机关的作法显得霸道了,但就是这样规定的,当然,你这还不属于旧病复发或新的工伤,应属于后续治疗,这样情况不必再行报告,你可以找工伤管理机关以主张后续治疗费用为由讨说法。

回答2:

  工伤旧伤复发可持医疗机构建议,社会保险机构审核报销。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住院治疗没有按照规定程序,先由医疗机构提出建议,报社会保险机构审核。事后可以补办手续后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有争议的可报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回答3:

现在你只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社保局支付http://baike.baidu.com/view/10224105.htm
但你必需注意在我国这些政策规定害死人,老百姓一般都不会去关注这些政策或规定,即使工伤后也不会去查看这些政策文件,但一旦你违反了规定国家就会以违反规定为由,不给你报销!现在国家正在为精简这些政策规定而努力,所以你在申请劳动仲裁之前,应该去社保局监查科去投诉一下,然后向媒体求助,再就是到微信,微博上去每天发些帖子,引起大众的观注,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喔!

回答4:

工伤鉴定一年内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你这也不算旧病复发吧,你本来钢板没有取出,治疗就没有终结。最好还是向社保申请一下。

回答5:

“鉴定工伤的时候还没取钢板,但是可以鉴定,就鉴定了。”你的问题就出在这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前提是伤情稳定,治疗终结,而骨折肯定存在一个取内固定物的手术,你在取出手术之前工伤治疗肯定是没有终结的,但是你去鉴定的行为说明个人承认了治疗终结,那么从社保报销程序上治疗终结后怎么可能还有医疗费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