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主要看其制订程序和内容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我是作为用人单位的代理人。只要我第2和4条扣你工资,让你被扣之后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从这个通知内容来看,就算劳动仲裁你也赢不了。
第3条,对于管理层来说。免除职务可能就和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所不同。这个也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你旷工其实就是就是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该规章制度不违反法律法规情况下)。可以依据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您好,公司通知中年休假部分不合法,建议向工会投诉,或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没有什么大问题,严格执行吧。合法的,就是个简单的规定,没什么明显违法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