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
会议议程
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第五次会议(4张)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2年中央预算;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十项议程中,刑诉法是重要内容,将要表决的刑事诉讼程序修正案草案中具体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的规定有七项: 一、在证据制度中,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 二、在强制措施当中,完善逮捕条件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程序,严格限制采取强制措施后不通知家属的例外规定。 三、在辩护制度中,明确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可以委托辩护人,完善律师会见和阅卷的程序,扩大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 四、在侦查程序中完善了询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规定,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 五、在审判程序中,明确第二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范围,对死刑复核程序作出具体规定。 六、在执行程序中,增加社区矫正的规定。 七、在特别程序中,设置附条件不起诉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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