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三十儿的火,正月十五的灯,出嫁的闺女在娘家看了不行”,一句话解释出嫁女不回娘家过年的原因
其实对于出嫁的女儿不能回娘家过年的习俗,形成于何时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可考,但确实是我国大多数地方约定俗成的规矩。究其原因,我想大概出自于一句民间俗语“年三十儿的火,正月十五的灯,出嫁的闺女在娘家看了不行”。
这句话可以延伸出两个意思:
一、年三十儿的火。火,可以理解为灶火,年三十要祭灶王爷的,“民以食为天”,这是一等一的大事;还可以引申为红火,即财气。年三十是要请神送神祭祖的,人不是说年三十晚上吃饺子——没外人嘛。而出嫁的女儿,“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属于外姓人了,你在家,会惹老祖宗不高兴的,神灵也会怪罪,因为你会影响到人家一年的财运。
二是正月十五的灯。这里的“灯”,等同于“丁”,人丁。现在我们老家正月十五除了屋里屋外挂灯笼,还要族里所有男丁都去祖坟地里送灯,大约是为了告慰祖先子孙后代人丁兴旺吧?可是俗话还有一句,针对出嫁女,“看了娘家灯,娘家冷清清”,就是说出嫁的闺女正月十五在娘家,会妨碍到娘家的子孙后代问题。这是香火延续的大事,所以一般人家都非常讲究。
那么,出嫁女儿什么时候回娘家合适呢?各地规矩各不相同,我们北方是除二或初三回娘家,夫婿同行,俗称“姑爷日”,“迎婿日”,当然有孩子的要带着孩子。当然,更要带着礼品,还有给侄子、织女们的压岁钱。
现在,这些“老黄历”年轻人都不知道了,但有些说道还是该注意的。要是家中独女,可能老人盼还来不及,不存在哪天回去合不合适的问题;要是娘家有兄嫂或弟媳,还是要考虑下的,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否则大过年的惹人不高兴,让爸妈夹在中间为难就得不偿失了。
这是传统社会的残留文化。女儿即使结婚了,也还是父母的女儿,和儿子是一样的,所以这种习俗应该摒弃。
在我国很多地方都有姑娘,不能在娘家过年的习俗,说是那样对娘家会不利,这个都是迷信的说法,现在已经有很多人都不信这个了
我觉得这是老的思想在作怪。现在年轻人认为,到哪里过年都能体现出来合家欢乐的局面。
有时候老一辈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既然过年有这个习俗最好还是遵守它。反正平时也可以回家啊,或者等过年那几天过去,再回去也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