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我国养殖业暂不规范,农-业主-管部门未尽职尽责,使得大量瘦肉精的生猪存在。从源上产生了瘦肉精事件的发生。
二是、我国生猪屠宰标准有漏洞,按照农-业-部的规定,瘦肉精是抽检,批次量不同,比例不同,平均约2.5%,漏洞极大,如果一批生猪有80%的问题钎,都有可以未检测出来。
三、双汇按国家标准执行,但还是出现了以上瘦肉精事件,之所以未受到任何处理,就是因为双汇没有违规、违法行为,其实也应当说是受害者。
四、事件以后,双汇实行头头检验。每头猪都检验,保证了瘦肉精的肉不会上市。
五、媒体不懂专业、误导,致使很多消费者认为双汇向火腿肠中加瘦肉精,那是没有意义的。瘦肉精只有在养殖环节使用,才有意义。就像种庄稼,需要施肥促进粮食高产,但你不能把化肥加到成品粮食中去一样,就是这个道理。
相应的处置措施不够,你看看“双汇”现在不是还好好的吗?
像这样的企业应该关停倒闭的!
双汇的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按照当时的情况来说,生猪源头过于复杂。自己也没有有规模的养猪场能够实施严格把控,很容易出岔子
市场的逐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