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普通发票丢失的罚款标准,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九项规定,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处2000元以下罚款,性质严重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
不知您丢的是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发票。但不管是何种发票抓紧与您的专管员联系实话实说。接受他的指导,登报声明作废。视性质严重程度给予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