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振铎在《猫》一课写到了三只猫,第一只猫与第二只猫都是受人欢迎的,它给人带来了欢乐,是人的宠物,是可观赏可玩弄的物品,第三只猫由于天性的忧郁和懒惰被人厌弃乃至诬陷蒙冤而死(人的爱鸟被咬死,怀疑是猫所为,于是棒打猫,猫受伤后死掉)。
猫对于人来说是弱势群体,是不能张口说话的无语者,话语权在人手中,我们可以对一只猫大加赞誉,也可以对一只猫极尽贬抑之能事,一切都由人——万物的主宰说了算,识趣者或者是天性会讨人喜欢的动物可能会博得人的赞赏宠溺,而不识时务者却要造到人的抛弃乃至杀戮。
动物与人相比是绝对的弱势者,因为它的无语,因为它的卑贱。其实在同一物种内部,也是有弱强之分的,话语权掌握在谁手中,谁就有绝对的发言权,谁就是道理的持有者,比如我们人,人的内部不也是如此吗?猫的一声凄怆的“咪呜”,引起了具有人性的“我”的强烈的自责和无尽的内疚,自此永不养猫,可是人呢,人会因为自己对别人犯下的的过错而悔过吗?如果是没有界限差异,或许可以,然而,如果有差异的话,恐怕未必会自责会忏悔会向“猫”表白内心的悔过吧?
我读了《猫》这篇课文,让我喜爱上了作者的小猫。
作者写得真细致,猫的性格、特点都让作者写出来了。我养了那么长时间的猫还没发现猫的性格和特点呢!
我从小猫在院子里的话盆里摔跤,,抱着花枝打秋千,把作者好不容易培育出来的花给糟蹋了,作者也没打它中体会出作者是多么喜欢这只小猫呀!
文章通过对三只猫不同结局的叙述,抒发了“我”的不同情感,表达了“我”对第三只猫的内疚、痛责,进而也揭示了一定的人生哲理,即做事不能单凭主观臆断,那样会留下痛苦的回忆;冤枉了别人,如果对方难以辩解,那更会给自己留下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