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告诉你法律原文: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然后,你再理解医疗期的意思: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你的情况,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仲裁。已经够明白了
这得看你这个病到什么时候好,你要是第二天就好,然后你以此为理由拒绝上班……那老板解雇你是理所应当的!不过你既然这样问,想必你肯定不可能是这种情况的,对吧?
首先,法律上面没有准确的赔偿数额,得根据当时你和老板签订合同的内容来处理,你去看一下那合同都写的是什么啊?如果一方(老板)违约,后果是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