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
首先你所说的月工资1500是基本工资吗?
单位有可能订一个高于最低保障的基本薪资计算加班费。
以下按基本工资为1500元计算加班费
1500/20.92/8=71.7=8.96元
平时加班:8.96元 X 150% =13.44元
因此你当日的加班费是13.44元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工资。所以单位应在半年内安排你调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