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事业单位的临时工,从2000年到现在已有十二年了,单位从未与我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保险也只从08年...

2025-01-11 04: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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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超过申请仲裁的期限了 您自己辞职,估计没有任何补偿。您可以参考如下法条 到劳动局申请仲裁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回答2:

1、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2、有没有拖欠工资?
3、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