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放电时间计算有两种情况,详细如下:
一、 UPS带满载蓄电池放电时间计算
设UPS标称功率为P(单位为伏安),用直流(蓄电池)时其转换电压为ZV(单位为伏),转换电流为ZL(单位为安培),蓄电池容量为NAH(单位为安时),则蓄电池放电时间FAH(单位为小时)用下列公式计算:
P/ZV=ZL NAH/ZL*0.8=FAH
例:P=20千伏安 NAH=100安时 ZV=240伏,则ZL=P/ZV=83.3安培
满载时蓄电池放电时间FAH=NAH/ZL*0.8=100/83.3*0.8=1.2*0.8=0.96H(小时)。 式中的0.8表示的是蓄电池放电时将化学能转换为电能的功率因素。
上式的计算中,说的是一组蓄电池的放电时间,如果要延长放电时间,只有再多并几组蓄电池,多并一组蓄电池,放电时间相应延长一倍。以上所说20KVA UPS配了四组240伏蓄电池,每组放电时间满载时为0.96小时,四组放电时间应该是4*0.96=3.84小时。
二、 UPS带载不足满载功率时蓄电池放电时间计算
当UPS所带负载小于额定输出功率时,蓄电池放电时间肯定比满载时的放电时间延长,其放电时间的计算可用下列方法进行:
1)、将UPS所配蓄电池满载放电时间设为1.
2)用1除以UPS现有带载百分数再乘以满载时的放电时间得出现载的放电时间。
例:如上所说的20KVA 一台UPS配了四组蓄电池,其满载时的放电时间是3.84小时,现在带载只有22%,其放电时间应该是1/22%*3.84=17.45小时,约等于17小时。
注意事项 :
以上计算方法均以新蓄电池的性能和容量进行计算的。如果是旧蓄电池或者蓄电池长期处于充电状态而从不进行人为放电维护,那么,蓄电池的容量就大大下降,因而放电时间也大大缩短,甚至不能带载运行。因此,强烈建议UPS的用户对蓄电池进行定期放电维护。定期放电维护时间一般为一个季度一次。方法是在确认当天市电不停的情况下,断开UPS输入市电,由蓄电池供电,根据理论计算放电时间,及时检测放电情况和蓄电池电压,当每单格蓄电池电压由12伏下降为11伏时即刻终止放电。如240伏一组蓄电池,它是由20个12伏的电池串联而成,当放电到220伏时就马上停止放电,此时每单格电池电压就到了终止电压11伏。96伏一组的蓄电池是由8个12伏蓄电池串联而成,当组电压下降到88伏时就到了终止电压,即刻停止放电。
蓄电池放电时间计算有两种情况,详细如下:
一、 UPS带满载蓄电池放电时间计算
设UPS标称功率为P(单位为伏安),用直流(蓄电池)时其转换电压为ZV(单位为伏),转换电流为ZL(单位为安培),蓄电池容量为NAH(单位为安时),则蓄电池放电时间FAH(单位为小时)用下列公式计算:
P/ZV=ZL NAH/ZL*0.8=FAH
例:P=20千伏安 NAH=100安时 ZV=240伏,则ZL=P/ZV=83.3安培
满载时蓄电池放电时间FAH=NAH/ZL*0.8=100/83.3*0.8=1.2*0.8=0.96H(小时)。 式中的0.8表示的是蓄电池放电时将化学能转换为电能的功率因素。
上式的计算中,说的是一组蓄电池的放电时间,如果要延长放电时间,只有再多并几组蓄电池,多并一组蓄电池,放电时间相应延长一倍。以上所说20KVA UPS配了四组240伏蓄电池,每组放电时间满载时为0.96小时,四组放电时间应该是4*0.96=3.84小时。
二、 UPS带载不足满载功率时蓄电池放电时间计算
当UPS所带负载小于额定输出功率时,蓄电池放电时间肯定比满载时的放电时间延长,其放电时间的计算可用下列方法进行:
1)、将UPS所配蓄电池满载放电时间设为1.
2)用1除以UPS现有带载百分数再乘以满载时的放电时间得出现载的放电时间。
例:如上所说的20KVA 一台UPS配了四组蓄电池,其满载时的放电时间是3.84小时,现在带载只有22%,其放电时间应该是1/22%*3.84=17.45小时,约等于17小时。
注意事项 :
以上计算方法均以新蓄电池的性能和容量进行计算的。如果是旧蓄电池或者蓄电池长期处于充电状态而从不进行人为放电维护,那么,蓄电池的容量就大大下降,因而放电时间也大大缩短,甚至不能带载运行。因此,强烈建议UPS的用户对蓄电池进行定期放电维护。定期放电维护时间一般为一个季度一次。方法是在确认当天市电不停的情况下,断开UPS输入市电,由蓄电池供电,根据理论计算放电时间,及时检测放电情况和蓄电池电压,当每单格蓄电池电压由12伏下降为11伏时即刻终止放电。如240伏一组蓄电池,它是由20个12伏的电池串联而成,当放电到220伏时就马上停止放电,此时每单格电池电压就到了终止电压11伏。96伏一组的蓄电池是由8个12伏蓄电池串联而成,当组电压下降到88伏时就到了终止电压,即刻停止放电。
1、知道负载电流,在记录放电时间,就可以得到放电容量,单位是安培小时。
2、原来充电12小时,现在只要4小时,使用时间也比原来少了一半。应该是蓄电池容量下降造成的。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容量下降是不可避免的(蓄电池的报废,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容量下降到不能满足使用条件),我们要做的就是尽量避免造成蓄电池不正常的早期容量下降。造成早期容量下降的原因有:长期过充电,造成活性物质脱落,容量下降;长期充电不足或低保有容量存放,或长期缺水造成不可逆硫酸盐化,引起容量下降,严重时表现为“一充就饱,一放就了”;蓄电池自放电严重。自放电有内部自放电和外部自放电。内部自放电可能的原因有,电解液不纯,隔板短路、单格串液等,外部自放电如外壳破裂、极柱污染短路等
如果你要计算 蓄电池放电 量 你可以用万用表 先拆下电瓶负极 来看 让后看放电的量 用你电瓶大小来 除 就可以了
电瓶的容量单位是“AH”,比如60AH的电瓶,当充足电后,当放电电流为6A时,可以持续放电10小时;如果以1A的电流放电,可以放60个小时,这说的是新电瓶,随着电瓶的使用时间延长,容量会逐渐减小,一般汽车上用的电瓶正常寿命是2~3年。
你说的现象,说明是电瓶容量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