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父母房产的流程如下:
1、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2、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3、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4、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这属于《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内容。
以下讨论均建立在该房产为被继承人所有,属于被继承人遗产。
一、首先,根据《民法典》第六编第二章、第三章的相关规定,我国对于自然人死亡后的继承问题规定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故若针对提问中的房产继承,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的,且该遗嘱合法有效,则依据遗嘱进行财产分割,房产作为遗产的一部分,则也应当依据遗嘱参与分割。
其次,若被继承人未订立遗嘱,则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需按照下列几步开展:
(一)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程序
1.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
2.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3.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继承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5.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6.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二)办理房产过户
1.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2.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3.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需携带资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四)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五)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综上所述,办理继承房产过户的公证一般需要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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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随便说一下,看不看随你。
遗产继承涉及以下这几点:
1.独生子女与父母共有房产,如果没有约定份额,就是三人各占三分之一。
2.父母死亡,需要办理继承三分之二房产份额手续。
3.先看父母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依照遗嘱办理继承。
4.无遗嘱前提,继承法规定由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房产份额。
5.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取一位继承人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得到公证书,由被选取者和这位独生子女,一起到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住房。
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