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合同中定金条款和损害赔偿金条款能同时适用吗?

2024-12-22 09: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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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违约金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支付给守约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因此我们在签订合同时要对违约金作出明确的约定。

  定金 定金是法定的担保方式,根据《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定金罚则。

  定金合同或条款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当事人在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或者条款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可见定金罚则与违约金罚则不可并用,只能选择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违约金。为了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利益,建议当事人在要求对方返还定金后再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回答2:

可以。定金和违约金条款不能同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