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南方婚前财产,与女方本无关,除非双方有事前约定,可以按一般房产交易过户
双方都协商好的话就从新签订离婚协议,去房产部门办理过户,如果协商不好呢,就法院咯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离婚协议上必须体现该房产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