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未分割财产,现在一方死亡。子女要求继承的问题。

2024-11-04 07: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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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三套房屋未作分割,因此并不能排除乙的所有权。如果乙要主张该三套房屋的权利,应先分割再继承。
《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子女可以要求分割财产。对于房产而言,可以分割,如果不能分割则可判由其中一人所有,同时向另外一方进行补偿。
《继承法》第二十九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三、因为三套房屋性质都没拆迁,也没有实施拆迁补偿。所以在补偿前起诉时房屋分割起诉。如果起诉前该房屋被拆迁了,实际进行了补偿。补偿款为继承财产,此时才可以分割补偿款为由提起诉讼。
四、如果新出现协议和原备案协议有冲突,除非证明登记备案协议因欺诈胁迫或者损害他人利益、公共利益或者违法等而主张无效,否则新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
五、离婚采取登记方式进行。一旦登记离婚,则发生登记的效力。即就是能够证明离婚时是假离婚也不发生自动复婚的效果。因此最后一个问题,该乙不能主张婚姻离婚后继续存在。不得以此主张继承。

回答2:

先确定双方名下的财产,然后再开始继承。

回答3:

1、子女有权继承父母任何一方的财产,有义务偿还父母的债务!
不会

4、子女可以继承!

回答4:

前提是甲没有留遗嘱
1:子女能要求分割甲与乙分割后的那部分遗产,但乙有三分之一继承权,子女能各分甲的三分之一。3套房屋当时没分割,属于乙跟甲的共同财产,先一分为二,一半归甲,一半归乙。然后再分割甲的那一半,子女各得到甲的那份的三分之一,剩下甲的那三分之一归乙。
2:不会,三套分开计算。也就是两个按无证,一个按有证。(这个我不是太清楚,个人感觉)
3:不能,公共机关的证据效力最高。
4:能,甲乙的离婚在法律上成立。分割时可以考虑乙的付出多分一点,这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法律没有规定要多分。

回答5:

子女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