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各生产各的,甲消费自己的40kg土豆20kg牛肉;乙消费自己的20kg土豆,4kg牛肉。
土豆总产量60kg,牛肉24kg
若各生产比较优势产品,则土豆40kg,牛肉40kg,土豆少了20kg而牛肉多了16kg,按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无论对甲还是乙,16kg牛肉的价值大于20kg的土豆(例如对于甲,土豆价值为0.1,牛肉为0.2,对于乙土豆价值为0.2,牛肉价值为1),所以从甲乙总量上看,总价值得到了增加。
总价值增加意味着总有一种利益分割方法都使甲乙利益都得到增加。
至于甲在土豆方面亏损了,但在牛肉方面得到补偿。甲在生产土豆上的强大优势是为了更能廉价的获得稀缺资源牛肉。例如中国现在制造业十分发达,我们拼命生产廉价的制造品并不纯粹是为了国内消费,而是出口换更为稀缺高技术产品。
当然如果甲就爱吃土豆,无视牛肉,而且在乙生产土豆能力比自己弱的情况下,没有必要贸易
如果具有比较优势不是应该专门生产牛肉么 而且这里判定比较优势的时候可以从机会成本这考虑。
甲生产牛肉是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