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了丢失、被盗发票事件,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失,并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办理相应的挂失手续。 (一)办理流程 1.发生丢失、被盗发票的,凭公安机关报案证明到发票管理窗口领取刊出登记表,到报社办理遗失声明; 2.报纸刊出后携带应提交资料递交发票管理窗口,对不按规定保管发票而发生丢失、被盗的纳税人,发票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发票管理窗口办理发票缴销等事项。 (二)提供资料 《发票挂失声明申请审批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声明刊出登记表》。
规定罚款是1万元以下,具体多少由当地主管税务局决定,一般是在1000元以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