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还是投资人变更,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