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明确一点:你的销售发合同是和谁签订的,如果是和总公司签订的,发票开给总公司,由分公司写联系函,说明总公司的款项由它支付,由此引起的经济纠分由它承担,加盖分公司的公章。如果合同是和分公司的订立的,由分公司付款自然没问题,但发票就不能对总公司开具,税务局查了会说你对总公司是需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