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人均年收入数据每年都微有不同,城镇总体在二万多,农村在一万多,具体数据以最近两年参考情况如下
一、2013年
二、2014年
全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842元,比上年 增长9.7%;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037元,增长9.5%。按 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597元,增长 9.0%;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125元,增长8.2%。农村居 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115元,增长11.0%;人均生活消 费支出12447元,增长11.1%。
提示:海安县每年的人均收入都有不同,具体参考以最近一二年,官网或其它权威信息参考为准,相关数据也可以参考附件。
2011年,海安县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较快,全县城镇集体以上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2210元,增长13.8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775元,增长15.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216元,增长18.4%,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为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