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的共有产权住房主要还是冲着房地产市场里的“刚需”。与此前的自住型商品房类似,共有产权住房也主要是满足无房家庭的住房需求。换句话说,如果购房人手上的买房款不够买普通商品房,又不具备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就可以考虑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因为,这种房子的价格会明显低于同地段、同品质的普通商品房。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解释,通过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方式,政府将其持有的部分产权的“使用权”让渡给首次购房人,进一步降低了房屋出售价格,最大限度支持夹心层首次购房需求,满足无房家庭住房刚需。
这也就意味着,购房人和政府各有各的产权份额,但并未统一定死不同项目的份额比例。购房人产权份额,参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确定;政府产权份额,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区级代持机构持有,也可由市级代持机构持有。未来,坐在一起签合同的也将是三方。夫妻双方共同与开发建设单位、代持机构签订三方购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