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继承问题

2024-12-19 22: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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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甲方及甲方父母只要不是患有不适合结婚的疾病,没有义务告知乙方,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是患有不适合结婚的疾病,婚后又没有治疗好的,乙方可以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无效之诉。
2、首先赔偿金不属于遗产,根据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赔偿金可按照亲属关系密切程度、一起生活时间的长短等因素综合考虑,一般可以按人数均分;关于房产分配问题,首先要用甲乙的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乙方亲属的钱,剩余的部分,有一半的财产属于乙方,另外一半的财产属于甲方的遗产,由甲方父母和乙方及甲乙的孩子共同继承,各继承4分之一份额

回答2:

问题一:男方父母患有重大家族疾病,男方是否应在婚前告知,我国婚姻法未做强制性规定,未告知而结婚需承担什么责任,法律未做规定。因此婚前告知义务和责任于法无据。
问题二:赔偿金和房产依据我国婚姻法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男方去世,属于男方的财产份额应有其妻子、子女和父亲来继承。购买房屋的80万元借款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有男方和妻子偿还。

回答3:

第一问,法律没有规定告知义务,但是这个遗传病是否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尚未知,这将导致婚姻关系处理结果的不同
第二问,甲病故所的赔偿金楼上说是夫妻共同财产,不敢苟同,婚姻法明文规定:一方伤亡赔偿金,伤残保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具有人身性质的所得费用是属于个人财产,房屋按照共同财产处理

回答4:

1、需专门告知的是重大传染性疾病。
2、此类情况各不相同,一般是协商,不成由法院调解,直至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