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可以办理转移。
首先你可以在原来交社保的社保局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然后再把该凭证带到山东社保局申请办理转移,当地社保同意接收后,会和原来这边的社保联系转移事宜,转移完成后当地社保会通知你办理相关事宜。PS: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卡。可以把缴费凭证和身份证,社保卡交给山东这边的公司办理就可以。
具体的话建议再咨询下公司的人事和当地社保中心。
既然户籍在黑龙江,是否退休后准备回户籍地?这样的话建议先不转移,等山东这边的退休后转回户籍地合并即可。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八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转移后记得办理合并账户手续,这时缴费时长、缴费金额累计计算
祝好
其实很简单,现在社保跨省转移都不用自己跑,你问一下两边的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