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绝对不可能的,社会保险不可能两个单位同时给你缴,另外关于可以再和别的单位签劳动合同吗?
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同时与两家及以上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非全日制用工是一个例外。你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应条件,就可以与其他用人单位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造成损失的,并可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但《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因此,你作为一名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只要你在另一家公司劳动合同的履行不会影响到先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就可以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另外的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可见,非全日制工在不影响之前订立的劳动合同履行的情况下,可以再和别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两家用人单位在同一社保统筹地区的话,员工是不可能在两家单位同时参加社保的,非全日工可与单位协商,由一家投保,另一家给予适当补贴。
可以和另一家签订合同;但不能两家同时缴纳保险。只能是1家缴纳;另一家给你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