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一 在校劳动受伤谁负责?
孙小明是某中学初一学生,不久前,他在学校参加劳动时受了伤,心情很郁闷。
小明所在学校是一所农村初中,其中几间教室年久失修,学校决定利用寒假将这些教室拆除重建。为了省钱,学校让初一两个班的全体男生来学校参加“义务劳动”,劳动的内容是搬废墟的碎砖。劳动中,由于没有老师在现场指挥,小明在休息时与同学追逐打闹,同学将一面尚未拆完的墙推倒,将小明砸伤。后来小明家长找学校提出赔偿,学校却认为小明不是在劳动时受的伤,而是因为没有遵守劳动纪律,与同学打闹受的伤,应由那个同学的家长赔偿。
故事二 为老师打开水被烫怎么办
那天早自习前,初一学生小孟被班主任老师叫到办公室,老师让他帮忙打两暖瓶开水。哪知道因为地刚擦过特别滑,小孟不慎滑倒,暖瓶摔碎,小孟被开水烫伤。
小孟的伤势虽然不重,但医生为了防止伤口感染让小孟休息了半个多月,小孟家长为孩子治伤花费了不少钱。
事后,班主任老师承担了赔偿责任,可小孟家长认为学校也应该承担责任。
故事三 被老师锁在屋子里的学生
那天下午放学后,初二年级举办篮球比赛,小冬看完球赛准备回家时,突然想起水杯还在教室里,就回教室取。说来也巧,小冬刚进教室不久,老师就来锁门,因为小冬的座位在靠门一排的最后一个,粗心的老师没有发现小冬还在教室里,就把门锁上了。要不是晚上10点钟学校组织例行夜巡,小冬恐怕要在教室里过夜了。
事后,虽然老师向小冬道了歉,小冬还是觉得别扭。
故事里的法律保护
第一个故事,小明受伤的责任要由学校来承担。学生参加义务劳动应该提倡,但组织者一定要选择未成年人力所能及的劳动,而且要充分保障其安全。小明所在学校为了省钱,让学生参加建筑劳动,这本身就不合适,何况在劳动中又没有老师看管。从这一点来看,学校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如果因此造成学生重伤、死亡或多名学生受伤,学校领导就可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第二个故事,小孟打开水是班主任老师指派的,而不是学校规定的,因此小孟被烫伤,班主任要负完全责任。当然,学校也要对老师进行教育,不能让学生从事有一定危险性的劳动。
第三个故事,班主任的粗心导致小冬被锁在教室里,其责任在班主任,如果小冬因受到惊吓而致病,老师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可不是道歉就能了断的。
昨日下午,市公安局追捕民警千里急驰赶到湖南省华容县,将涉嫌伤害致死他人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押回东阳受审。
6月7日凌晨1点45分,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报:江北街道亭塘小区有人斗殴,有多人受伤。
江北派出所值班民警迅即出警,发现已有4名伤员送医院就医。其中湖北襄阳市人小赵(男,17岁)抢救无效死亡。
市公安局命案侦查机制当即启动,刑侦、巡特警及相关派出所连夜紧急动员,投入警力侦查。
至天明,案情基本查清。湖南省华容县的周某与湖北襄阳市人小赵,因女友之争,发生斗殴。周某持刀将小赵刺死,又将赵某、朱某等三人(均为湖北人,无生命危险)砍伤后逃离现场。
8日,犯罪嫌疑人周某慑于警方追捕压力,向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公安分局投案自首。
现犯罪嫌疑人周某已被刑事拘留,案情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