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双方都在场,该项由户主办理即可:
1、收养子女的,必须在孩子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的;
2、才能凭民政部门开具的收养证明及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及该证明,在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一,《中华人民共和收养法》的规定: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