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资料主要是指在工程规划、建设、管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录音、录像等以声像为主、文字为辅的历史记录。为了加强泰州市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管理,确保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资料完整、准确、系统的归档,根据《泰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规定如下:
一、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1、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照片档案资料;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工程的照片和录像资料:7层(含7层)以上建筑;单项工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项目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单跨跨度16米以上厂房;人防设施;城市主干道;多孔100米或单孔40米以上桥梁;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自来水厂;燃气厂;发电厂;220千伏以上输变电站;一级公路;港口码头;水利防洪设施。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工程的照片、录音、录像资料以及专题录像片:列为市级以上重点(或实事)工程的项目;需申报市级以上优质工程的项目。
二、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资料归档内容
(一)开工前原貌
1、原址、原貌及周边状况;
2、重要建(构)筑物;
3、拆迁情况。
(二)基础工程
1、基础异常情况技术处理,土壤岩样分析过程等情况;
2、建筑物基础类型及施工,特殊施工的技术工艺现场;
3、建筑物位移、沉降、变形及处理。
(三)主体工程
1、主体设计模型;
2、钢筋结构、管线等主要隐蔽工程施工情况;
3、砌体、砼灌注、屋面工程;
4、主体结构布局、大型构件安装等现场;
5、防水、保温、防腐工程的工艺现场;
6、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施工情况;
7、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
(四)竣工后新貌
1、工程整体外观和立面状况;
2、消防等主要设施情况等。
(五)其它方面
1、工程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图
2、开工、竣工仪式;
3、施工建设中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
4、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情况;
5、竣工验收情况。
其中,开工前原貌、基础处理、隐蔽、主体、屋面、质量事故、竣工后新貌为声像档案资料归档的必备内容。
三、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资料的归档要求
1、总体要求
移交归档的声像档案资料,要能真实全面地反映工程面貌和建设情况,必备内容应当齐全;要按有关要求整理立卷,制成光盘,并填写声像档案著录卡。
2、照片档案资料归档要求
(1)照片应当主题明确,画面清晰完整,色彩还原准确,被摄主体不能有明显失真变形现象;
(2)照片应一律洗印成5寸至7寸的彩色照片;
(3)数码照片应当使用不低于400万像素的数码相机拍摄;
(4)照片整理时,应注明拍摄内容、时间、地点、人物等;
(5)照片的数量视工程项目而定,一般不少于30张。
3、录像档案资料归档要求
(1)录像档案资料应当使用DV摄像机或比DV摄像机拍摄效果更好的机器拍摄;
(2)录像档案资料应当主题明确,图像稳定、画面清晰,色彩真实;
(3)录像带应当材质完好,没有变形、断裂、发霉及磁粉脱落现象;
(4)录像档案资料片长一般不少于30分钟,并配有相应的文字说明;
(5)专题录像片应当结构完整,片长一般不少于5分钟,并附有解说词稿
4、录音档案资料归档要求
(1)录音档案资料应当内容完整,声音清楚,材质完好;
(2)每盒录音带应当配有录音文字整理材料,注明内容、时间、地点、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