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和道理的角度,你的看法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很多事情,能否执行要结合实际来看。。。我先大胆猜测一下,猜错了你不要生气。你提出这样的观点,要么你很少走路,要么就是你走路的时候也不遵守规则。其实在中国,做一个守法的行人要比汽车困难的多。
一个法律的实施,要对社会大多数人有利,同样交通规则也是。让行人守法最关键是让他们体会到守法的安全、便捷、社会尊重。而不是靠死了白死来逼他们。在中国大多数地方,行人走路想走人行便道,但是被违章停车占用了;过马路想走斑马线,堵车时有几个车会让出来斑马线;真的走了斑马线,车不让甚至鸣喇叭是常事,行人不可能撞车;行人按绿灯行,但转弯车多一样过不去,人也不可能去硬顶,此时变红灯了在一些司机眼中就是闯红灯;骑车人想走非机动车道,但是停满车了怎么办;违章停车、占用行人设施这些,不是一天就能改变。
而我国什么以人为本都是假的,精神和伤残赔偿低就能看出来,行人路权受到侵害时,不可能也不愿以血肉之躯去主张自己路权。在不耍无赖的情况下,如果受伤但不致残疾,除了基本的医疗费用和误工费,得不到什么实质赔偿,即使伤残也是。所以综上所述,中国行人是很弱势的,而仔细想想,当前机动车侵犯行人路权是非常严重的……其实机动车才是交通文明的主导。正因为行人守法,没有安全(车不减速)、没有便捷(没车让,转弯车不让绿灯人)、没有尊重(斑马线形同虚设),所以行人只看车流量不守法。
中国目前的袒护行人,也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产物。。只有在社会风气改变了、驾驶者素质提高了、管理措施跟上了、真正的以人为本,行人路权不再受侵犯,我们才可能实行撞了白撞。 国外撞了白撞,但是国外的行人,基本上只看灯,人行横道甚至可以不看左右的车,转弯车也自然会让直行人。 而且行人无责时候会有很高的精神赔偿。
另外我们走路的时候也要庆幸,在中国 交通管理不健全,行人路权观念淡薄的情况下,交通法规袒护行人是很正确的,如果此时再去实行撞了白撞,强调车权。。那走路是个很危险的事情。 中国现在不需要强调车权,是应该强调人的路权。
我也赞同楼主意见,即使行人不承担全部责任,也应该承担大部分责任,在不遵守交通规责的情况下过马路,不仅是对自己生命不负责,更是对他人的生命财产不负责。特别是对喝了酒的行人来说,在未确认安全的情况下过马路的行为,应等同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理。在不断提高的社会文明中,交通法规也应该随社会发展而相应调整,我们不能再让"中国式过马路"继续下去了。我认为,如果行人 、摩托车、自行车、机动车均能够自觉遵守交规,各类交通事故大大降低,这是我们对新交通法规的期盼。 另外,国家之所以采取保护行人,认为他们属于弱势群体,也是因为在十几前年,大家认为有车的人都是有钱人发,但是现在经济发展,私家车大部分是代步工具,许多工薪阶层都可以通过自己劳动贷款买车,并非行人就一定是穷人,有车就是富人。
其实这样是公平的。但是。。。。。
1 法律趋向于保护弱者,行人没车,一般经济条件不好,所以不管谁的责任,开车的都要有损失的。这是一种保护,不公平,但是存在且执行了很多年。
2 如果这样的话,短时间内,司机将肆无忌惮,给社会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也有人可能会利用这个犯罪。
3 长远来讲,这是对社会有利的,这样行人就更加小心守法了,
综合起来,一定要先教育好,让他们知道这样的危害,然后可以这样执行,政府在加大宣传力度。比如某某某闯红灯,肠子脑浆子都出来了,大力宣传一个月,这样全国人民就不敢随便穿红灯了,这样也是治堵的有效办法。
安全法有规定:有证据证明是行人违反交通法规,机动车一方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性一方的责任,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中国法律可以增加一条,如果汽车违停,可以全部砸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