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是不理的,有侵犯法人权益的嫌疑。但是民事意思自治法人委托自然人首款符合法律原则。值得注意的是。借用公司资质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由于前行为的违法而后面的一系列行为都应归于违法而无效了。我们国家禁止挂靠或者借用公司资格承接建设工程业务,最高院有关于审理建设施工合同若干问题意见里面十分明确相关法律关系。
这是典型的借鸡生蛋,本人没有资质而想去做工程的做法,只要工程质量不出问题,这个应该没问题的,估计也不会有人追究,但是假如工程质量出了问题,某公司恐怕要负连带责任的!
如果单纯的说委托个人收款,这是合理的,公司可以处分自己的财产权。但是个人借用资质,这是不合法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