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三十二岁,老婆十九岁,她十七岁我们认识,十八岁结婚,今年二月生一小孩,现在她有不想和我在一起,又...

2025-01-25 18: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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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现在是她不想和你在一起,不是你不想要她,所以什么要青春费是有点过分了。她们要告就去告就是,就看孩子判给谁了。同居期间生子女和结婚生的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同居的两人终止同居关系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另一方抚养费。同居期间能证明是一方所有的,归产权人所有,不能证明的会进行平均分割。

回答2:

不用怕, 希望你静下心来想想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你们的关系破裂, 根据问题在想办法解决,问你自己到底想不想跟她过,,如果还有挽回的余地最好不要闹上法院,,建议和平的好好协商,,当然这都要靠你自己

回答3:

虽然你们没领结婚证,但有个孩子在法律上还是被判定为事实夫妻的,青春补偿费你是不可能承担的,但孩子的抚养义务在法律规定上你是必须负责的!

回答4:

就让他们告了 又不是你不跟她结婚 是她要跟你离婚分手 还提什么青春费 最多要共同养孩子

回答5:

她们想告就告吧,肯定是告不下的,没有结婚证,各自名下的财产也就是各自的。